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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资格考证培训班》的通知 |
娄底各物业管理公司,各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部: 为了提高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并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六号令(2000年3月16日发),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物业管理员属于持证就业的目录。 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下发《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员和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75号), 决定在全国展开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国家统一鉴定工作。2002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发《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2002]3号),对物业管理人员统一鉴定作了详细规定。本鉴定所受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决定在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07年11月12日)之前在娄底举办物业管理员(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领导。 2.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命题、考务管理、质量督导和发放证书等工作。 3.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报名、考前培训辅导、鉴定考核、考务管理、证书办理以及统计分析等工作。 4.根据各省规定,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的鉴定所(站)具体负责报名、考前培训辅导、鉴定考核等工作。 二、职业等级 物业管理人员职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物业管理员(四级)和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物业管理师(二级)、高级物业管理师(一级)四个等级。 三、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A、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房地产类、城管城规类、建筑类、社区类、工程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B、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者;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 以上毕业证书者。 C、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注:高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暂未开设 四、鉴定的方式 物业管理人员的鉴定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知识考试采取书面测试方式。技能考试采取两种方式:一部分为书面测试方式,另一部分采取录像测试方式。每部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五、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 物业管理基础 物业管理基本概念 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知识 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 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知识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知识 其他类型物业管理知识 写字楼的物业管理知识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第二部分 物业管理技能 物业管理方案的制定 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修预算 物业管理制度的制定 综合经营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资金管理 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管理 物业管理市场开发 绩效考核与论文撰写 六、教师与师资 1、培训教材:该教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2、培训师资:高等院校教授、大型物业管理公司高级工程师和资深物管专家授课。 七、资格认证 经本鉴定所培训后,直接参加全省统一鉴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八、培训时间 培训课时:物业管理员40课时,助理物业管理师50课时,物业管理师60课时 培训的具体时间另定。 九、费用 1、物业管理员680元/人(培训费380元,鉴定费230元,书籍费70元); 2、助理物业管理师1080元/人(培训费510元,鉴定费300元,书籍资料费70元); 3、物业管理师1680元/人(培训费720元,鉴定费490元,书籍资料费70元); 十、报名 从即日起接受报名,工作日(每周的周一至周六)随时接受报名,截止至2007年10月31日。(因考试内容多,也有一定的难度,请尽早报名,领取书籍,进行学习,以提高自己的通过率) 学员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复印件二份及近期同底免冠照片一寸5张、二寸2张,最高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报名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3号中国银行17楼纽瑞孚培训中心娄底工作站 邮 编:417000 联系电话:0738-8229921 8229931 传 真:0738-8229931 联 系 人:邹老师 曾老师
湖南省劳动厅纽瑞孚职业鉴定所 200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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