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
根据《全国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师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会将对全市室内装饰企业的设计师,项目经理证进行审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审对象为证书有效期已满的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的设计师,项目经理。
二. 年审时间为2008年09月18日至2008年10月18日〈法定节假、公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三. 到协会领取并填写《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复查表》或《室内装饰施工企业设计师资格复查表》,并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四. 提交“项目经理证书”“设计师证书”原件。
五. 每人交一寸彩照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 年检费用200元/证。
以上请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娄底市室内装饰装修协会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联系电话:669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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